5D Library › 跨文化契约、实物期权与东南亚出海博弈论 · English

第七章 原典并读:兵无常势与言必信

本章把前六章的现代理论与几段中国古典文献并读,再与西方的盟约传统和「情势变更」原则对照。并读的目的不是证明古人已经知道博弈论,而是看清两种传统各自在什么地方强调「变」,在什么地方强调「信」,以及它们与现代契约理论相遇时的张力和限度。

水因地而制流

原典

夫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孙武 撰,杨丙安 校理 1999)

(《孙子兵法·虚实篇》)

白话:用兵的规律像水。水的流动避开高处、流向低处;用兵则避开敌人坚实之处、攻击其虚弱之处。水依地形决定流向,军队依敌情决定取胜的方式。所以用兵没有固定不变的态势,水没有固定不变的形状;能根据敌情变化而取胜的,可以称为用兵如神。

这段话常被引来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辩护,它与第二章的实物期权和第四章的追踪模型确有相通之处:在一个移动的环境中,固定的做法注定落后。

但需要注意一个根本的差别:孙子讨论的是对敌人的策略。《孙子兵法》首篇《计篇》说「兵者,诡道也」,「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孙武 撰,杨丙安 校理 1999)。在对抗性的博弈中,让对手无法预测你的行动是一种优势;在合作性的博弈中,让伙伴无法预测你的行动却是一种代价。第一章的解码模型正说明了这一点:合伙人看不懂你的改变,就会把你更新为更可能是机会主义者。把「兵无常势」原样搬到合作伙伴身上,等于把伙伴当成了对手。

孙子的另一些论述与合作更相关,它们讨论的是己方内部的授权:

原典

将能而君不御者胜。(《谋攻篇》)

途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九变篇》)(孙武 撰,杨丙安 校理 1999)

白话:将领有才能而君主不加牵制的,能够取胜。有的道路不走,有的敌军不打,有的城池不攻,有的地方不争,君主的命令有的可以不接受。

这里的思想与第四章的延迟模型相合:前线的情况变化快,如果每一个决定都要等远方的君主批准,信号到行动的延迟就太长了。授权给前线,是缩短延迟的办法。用现代的语言说,这是把一部分剩余控制权交给最接近信息的一方(第三章)。不过,这种授权的前提是「将能」:君主相信将领的能力与忠诚。在跨国合作中,这又回到了激励与信任的问题(第六章)。

穷则变,变则通

原典

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刚柔者,立本者也;变通者,趣时者也。(王弼 注,孔颖达 疏 1999)

(《周易·系辞下》)

白话:事物发展到尽头就要变化,变化了才能通达,通达了才能长久。刚柔两种性质,是确立根本的;变化会通,是追随时势的。

常被引用的「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在《系辞下》原文中前面还有一个「易」字,讲的是易道。这里更值得注意的是同篇的另一句:「刚柔者,立本者也;变通者,趣时者也。」它区分了两个层次:有一些东西是「立本」的,不随时势改变;另一些是「趣时」的,随时势变化。

这与第三章的混合契约有一种结构上的相似:不变的是规则与原则(立本),变的是在规则下的具体调整(趣时)。一份好的状态依存契约,恰好是把「什么时候变、怎么变」本身作为不变的约定写下来。变化因此成为对约定的履行,而不是对约定的背离。

言必信与惟义所在

原典

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曰:「敢问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杨伯峻 译注 1980)

(《论语·子路》)

白话:子贡问:怎样才可以称为士?孔子说:自己行事有羞耻之心,出使四方不辜负君主的使命,可以称为士。子贡问:次一等的呢?孔子说:宗族称赞他孝顺,乡里称赞他敬重兄长。又问:再次一等的呢?孔子说:说话一定守信,做事一定坚决,这是浅陋固执的小人啊!不过也可以算是再次一等的士了。

这段话常被简化为孔子贬低「言必信,行必果」。原文的意思更微妙:孔子把它排在士的第三等,称之为「硁硁然」(浅陋固执的样子),但仍然承认它是士。它不是最高的境界,却也不是应当抛弃的品质。

原典

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杨伯峻 译注 1960)

(《孟子·离娄下》)

白话:德行高尚的人,说出的话不一定都要兑现,做的事不一定都要坚持到底,只看是否合乎义。

孟子的话常被用来为「灵活」辩护:只要合乎「义」,原先的话可以不算数。但这句话的前提是「惟义所在」:改变必须出于正当的理由,而不是出于私利。问题在于,一方自己认为合乎义,另一方未必这么看;在第一章的模型中,合伙人看不到你的理由,就无法判断你的改变是「惟义所在」还是「惟利所在」。

《论语》中还有一句话,或许最直接地回答了这一张力:

原典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杨伯峻 译注 1980)

(《论语·学而》)

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

(《论语·为政》)

白话:有子说:所守的诺言接近于义,说过的话才能兑现。孔子说:人如果不讲信用,真不知道他怎么能立身行事。就像大车没有连接横木的輗(木销)、小车没有軏,怎么能走呢?

「信近于义,言可复也」的一种读法是:承诺应当在许下的时候就合乎义,这样它才能够被兑现。与其许下一个将来可能不得不违背的绝对承诺,然后以「惟义所在」为由违背它,不如在一开始就许下一个包含了正当例外的承诺。用本书的语言:与其承诺「我们一定投入三年」,然后在第三个月以市场不好为由撤出,不如在第一天就承诺「我们投入 90 天探索期;如果某某指标连续两个月低于某某阈值,我们按某某方式退出并补偿你的某某投入」。后一种承诺更容易「言可复」。

盟约与情势变更

西方传统中也有同样的张力。希伯来圣经中的盟约(berit)是以誓言确立的约束性关系,学者曾把它的形式与古代近东的宗主条约相比较 (Mendenhall 1954)。霍布斯在《利维坦》中写道:「没有剑的信约只是空话,根本没有力量保障任何人的安全。」(Hobbes 1651) 源于中世纪教会法、经近代自然法学说确立的「约定必须遵守」(pacta sunt servanda)原则,今天写在 1969 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 26 条中:「凡有效之条约对其各当事国有拘束力,必须由各该国善意履行。」(United Nations 1969)

但同一部公约的第 62 条也承认「情势之根本改变」(rebus sic stantibus)可以在非常有限的条件下作为终止或退出条约的理由 (United Nations 1969)。英国合同法有「合同受挫」原则,可追溯到 1863 年泰勒诉考德威尔案:约定使用的音乐厅在演出前被大火烧毁,法院判定双方均免除履约义务 (Court of Queen’s Bench 1863)。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规定了「艰难情形」:当情况的发生根本改变了合同的均衡时,处于不利地位的一方有权要求重新谈判 (UNIDROIT 2016)。

注

两种传统的相遇。 西方契约传统并不是不知道「变」,而是倾向于把「变」事先写成规则:不可抗力条款、艰难情形条款、重新谈判条款、终止条款。中国商业实践中的「灵活」也不是不讲「信」,而是倾向于把「变」的正当性放在关系与情境中事后判断。在同一文化内部,事后判断依赖的共同背景是存在的;在跨文化合作中,这种背景往往不存在,于是事后判断的「义」在对方看来可能只是「利」。本书的建议是:保留中国团队「趣时」的能力,但借用西方契约传统的形式,把「趣时」的规则在第一天就「立本」。

并读的限度

第一,《孙子兵法》讨论的是战争,《论语》与《孟子》讨论的是君子的德行,《周易》讨论的是天道与人事,它们都不是关于商业契约的文献。本章的并读是借用它们的思想资源,而不是声称它们包含了现代契约理论。第二,「中国传统重变通、西方传统重守约」是一种过于整齐的对照:中国传统中同样有「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西方传统中同样有情势变更与合同受挫。第三,古典文献的解释本身有很长的争论史,本章采用的是常见的通行解释,读者可以参考注本形成自己的看法。

参考文献

Court of Queen’s Bench. 1863. Taylor v Caldwell. (1863) 3 B & S 826, 122 ER 309.
Hobbes, Thomas. 1651. Leviathan. Andrew Crooke.
Mendenhall, George E. 1954. “Covenant Forms in Israelite Tradition.” The Biblical Archaeologist 17 (3): 49–76.
UNIDROIT. 2016. UNIDROIT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ntracts 2016.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the Unification of Private Law.
United Nations. 1969. 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 United Nations Treaty Series, vol. 1155, p. 331; Articles 26 and 62.
孙武 撰,杨丙安 校理. 1999. 十一家注孙子校理. 中华书局.
杨伯峻 译注. 1960. 孟子译注. 中华书局.
杨伯峻 译注. 1980. 论语译注. 中华书局.
王弼 注,孔颖达 疏. 1999. 周易正义. 北京大学出版社.

Fan, Y. (2026). Cross-Cultural Contracts, Real Options and Game Theory of Southeast Asian Market Entry: Relational Contracting, Optimal Stopping Thresholds and Institutional Distance, Read Beside the Art of War [跨文化契约、实物期权与东南亚出海博弈论] (Version 1.0.0). 5D Library. https://doi.org/10.5281/zenodo.23753261 ·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NonCommercial-NoDerivatives 4.0 International (CC BY-NC-ND 4.0).